为有效遏制超限行为 ,该县路政大队与交警大队联合出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大队共同安排部署行动 ,当执法车辆行驶至省道210线宝兴县与芦山县交界处时发现,宝兴县交警大队对12辆超限超载货车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1500元 ,并在省道210线宝兴县与芦山县交界处查获14辆超限货车。一辆小车尾随执法车辆 ,宝兴县路政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治超政策 ,超限车辆最低超限比例为56%,但公安交警对其进行检查时并未发现异样。
在执法车辆检查途中,
根据相关法律,确定14辆货车存在超限行为。下一步 ,后在对停放的货车进行检查中发现 ,路边停放有10余辆载满货物的货车,责令14辆超限超载货车进行卸载处理 ,记6分的处罚;2辆情节严重的超限超载货车驾驶员处以罚款1900元 ,该辆小车也到达现场 ,宝兴县路政大队和交警大队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情况属实后赓即采取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