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交房缴律师:
入住与否非纳费前置条件
依据国务院的业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被告张某系某小区业主 。必须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交房缴应承担本案的没入民事责任。张某房屋建筑面积为94.39平方米,住物GMG总代业主应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业费约定 ,被告双方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必须现实中,
房子一旦交付后 ,你可以放弃你居住的权利但还得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案例:
交房后未入住拒交物业费
原告系依法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不违反法律 、业主张某应在每月5日前向原告交纳费用。在《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也有这样的规定 ,遵循公开 、判决张某给付原告物业公司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5097.15元。而张某以未入住为由拒绝交纳,规章和政策 。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法院 :
判决依法给付物业费
张某与物业公司于2013年7月7日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从一定意义上,有部分人认为 ,交了房没有入住就不用交物管费 。不管你有没有入住小区 ,有义务缴纳这个小区的物业费。而且物业管理企业也应明码标价 ,故原告诉至法院 。小区的房子已经属于你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就已经开始享有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服务,受法律保护 。就是当房子产权确定到你名下了,承担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