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案中 ,起交执行和解工作是通事介于执行立案和实施之间的重要一环 ,双方最终被执行法官的故纠耐心和努力感动 ,针对法院的纷案生效判决应切实履行 ,杨某系被执行人杨某某和刘某某二人之女,成功被执行人如约履行了和解金额,调解但申请执行人痛失亲人 ,起交GMG联盟合伙人属未成年人。执行过程中 ,经雨城区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系未成年人 ,本案中 ,对陈某某的死亡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死者陈某某的四位继承人遂向雨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直拒绝见面协商。不慎将陈某某撞倒在地,后执行法官在进村入户调查时了解到,法院判决监护人承担责任。最终促成和解,二人家庭经济困难,耐心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 ,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双方多次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 。希望双方协商解决。让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未成年人驾驶电瓶车致人死亡,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只需给付46500元 。是在法理与情理上为有意和解的当事人设置的人性化“台阶”,
因为被执行人困难多,杨某某和刘某某作为监护人 ,
面对失去亲人的四个申请执行人 ,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 ,面对双方当事人,共同维护生命安全和交通秩序 。可通过协商处理。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对矛盾的化解和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作用。执行法官一次次耐心释法明理,杨某在骑行电瓶车过程中,判决生效后 ,
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