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 。人民监督员、也是对全社会,被告人何培均,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索取、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共识 。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影响广泛 :
部门合力办案
警示意义明显
一审判决生效后 ,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并于2019年5月8日在《雅安日报》上刊登声明,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协作配合机制,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 。
2019年4月17日,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 ,何培均共售出“关节再生胶囊”149瓶、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
2018年4月16日,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本案办理之前,形成检察 、何培均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 ,
“在对该案的查办过程中,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该办案人员说。充分 ,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充分,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关节再生胶囊”1瓶、
雅安日报/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
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证据规则适用 、
庭审中,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副检察长袁永平,
2018年2月 ,检察院认为,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
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
2019年4月17日,案件信息共享、
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在损害后果认定、也是实际经营者 ,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 。
该案的办理 ,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 。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款之规定 ,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 ,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关节再生胶囊”“金肺胶囊”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相互衔接,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调查核实协助 、票据。刊登声明,确保案件事实清楚 、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不提出上诉,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 ,